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对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6家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批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6家)

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地址
1丽水市易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春生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凤鸣村61号
2丽水翼穗建材有限公司福文军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坑口新村绿景花苑27幢2号
3丽水华喜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孙文秀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港口村69号502
4丽水市牧禾禾食品有限公司鄢建成丽水市莲都区联城办事处苏埠618号
5丽水市那天瓯莱酒业有限公司何小华丽水市联城镇白前村
6丽水市畲歌嘹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官友丽水市莲都区老竹镇沙溪村20号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根据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目前,已有642家企业因连续两年未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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