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标电动车

能否上牌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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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说*凤翔 提问

  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为机动车上路啊?市交警支队 回复

楼主你好,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 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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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的问题

  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还有是怎么收费的?汽车销售说可以送30米线路,这个长度够用吗?莲都区供电公司 回复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

1.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用电需提供: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或电动汽车行驶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一年以上(含一年)车位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的允许施工证明。

2.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每千瓦时0.558元。用户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其中高峰时段8:00-22:00,电价每千瓦时0.588元;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电价每千瓦时0.308元。

3.表前线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表后线为用户产权,具体线路长度需现场勘查后确定。

在此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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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教费报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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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三*人 提问

  本人为莲都区单位在职职工,配偶在外县单位工作,孩子正在莲都区上幼儿园托班。我想报销保育费,但是单位说上托班不能报销,只有上幼儿园后才可以报销。请问莲都区保育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莲都区财政局 回复

“三*人”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保育费正式名称应为保教费。

2.根据莲财〔2014〕229号文件规定,托儿阶段不在保教费报销范围内,报销口径为幼儿阶段三年。

3.莲都区现行幼儿保教费报销标准如下:保教费由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幼儿家长所在单位在限额内报销。具体办法为:每位幼儿年保教费在2400元以内的按实报销,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 50%,如一方无固定经济收入的,则限额内保教费全部由另一方单位报销;年保教费在2400元以上部分由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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